机构设置

       中心的组织架构拟按如上框图建立。中心采取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中心设学术委员会和科学用户委员会,分别为中心提供战略咨询、学术指导、以及建议反馈,设中心工作协调小组用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和协调。中心是国家级科研平台,依托中山大学管理,设置中心办公室负责行政工作,设置四个部门开展相关科研和服务工作。各部分职能详细介绍如下。

1.1 理事会和委员会

        理事会:中心的最高决策结构,由学校及相关主管单位领导或指派的代表构成,中山大学为理事长单位,其他理事单位包括: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机关、广东省政府和珠海市政府机关、香港和澳门政府相关部门、粤港澳地区相关高校、以及捐资的机构、企业或个人等。理事会负责确定中心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对有关中心战略层面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负责中心主任人选的审定和考核。

        学术委员会:邀请领域内资深专家组成,职能包括:为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战略咨询,为中心的学术研究提供咨询和评审,负责评审中心的学术项目、开放课题、重大科研成果内部评定、冠名博士后评选等,审议中心的年度研究计划、设备升级改造计划、国际合作计划等,负责制定中心每年度对外开放的资源范围及数量,审议并确定中心开放课题指南、开放课题资助方案,并就中心运行、科学研究、科研骨干和科研团队绩效考核等提出咨询意见及建议。委员会成员名单经理事会批准生效,理事会从委员会成员中选择主席人选。

        科学用户委员会:为中心在数据服务、科研服务、项目规划等方面建设工作提供咨询意见,促进科学用户与数据管理与服务部的沟通。由成员单位科学用户代表组成,中心科学副主任担任该委员会主席,数据管理与服务部负责人协助该委员会工作。

1.2 管理机构

        中心目前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科学副主任1人,未来拟设行政副主任1人。中心下设办公室和四个部门:科学研究与合作部、数据管理与服务部、科普与对外交流部、天文技术研究部。中心办公室和各部门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以民主集中制的形式讨论和决策。

中心各岗位和部门的职能分工如下:

        中心主任:全面主持中心的各项工作,分管科学研究和合作、天文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向理事会汇报并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征询咨询委员会的建议,执行学术委员会的决议。

        常务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领导中心日常运行,分管科普和对外交流

        科学副主任:协助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开展工作,分管数据管理与服务、科学用户委员会

        行政副主任:负责中心办公室和中心日常行政工作,以及中心其它管理和服务事务。

        科学研究与合作部:设置部主任1人(中心主任兼任)和副部主任1人(物理与天文学院天文系教师担任),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内部各单位的科学研究和合作交流,负责组建科学工作组,开展中心的科学研究任务,同时也负责中心开放性科学软件工具库的内容建设。预计将设立“宇宙学、星系起源与演化、活动星系核和超大质量黑洞的形成和演化、系外行星”四个科学工作组。未来将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或者设置更多科学工作组。

        数据管理与服务部:设置部主任1人(科学主任兼任)和副部主任1人(物理与天文学院天文系教师担任),负责中心科学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服务,数据主要包括主巡天1级和2级数据(含本中心科学用户制备的2级数据)、以及根据科学用户需求的附属仪器数据;并为中心各项科学研究和科学服务工作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包括中心开放性科学软件工具库以及交互式科普教育平台的框架建设。

        科普与对外交流部:设置部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兼任)和副部主任1人(物理与天文学院天文系教师担任),负责中心的科普与对外交流工作,包括:协调粤港澳大湾区各参加单位之间的合作、与国内其它中国空间站巡天望远镜科学中心和数据中心之间的协作、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合作、中心交互式科普教育平台的内容建设等。

        天文技术研究部:设置部主任1人(中心主任兼任)和副部主任1人(物理与天文学院天文系教师担任),负责牵头研发未来的CSST附属仪器,为未来空间或地面相关天文观测项目储备技术,充分吸收成员单位参与合作研发,充分利用本地区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技术优势,积极开展中心内部合作。